直到多年後在卡纳达,他用一只凤凰纹身——用最绚丽的色彩,覆盖最狰狞的伤疤。那是重生,也是抗争。
“至于我爸,”明桀深呼一口气,平静地说,“他来的时候是回南天,我们租的房子楼梯是瓷砖的,很滑。他又喝了酒,下楼追我的时候,从楼梯上滑下来,後脑勺撞在一个凸起的瓷砖上,再也没起来。”
那壶开水已经彻底切断了他与父亲之间最後一根脆弱的线,对于这个消息,反而有一种解脱感。他们终于不用再逃亡了。
听完明桀的故事,庄程的眼眶微微湿润。明桀拥有灿烂真诚的笑容,以为是被呵护长大的孩子,却没想到拥有这麽沉痛的过往。
这大概也是他不喜欢喝酒的原因吧,而且很难得的是,他并没有因此而讨厌喝酒的人。
“我能……”庄程的声音微哑,手微微颤抖又犹豫地伸向明桀的背。
“看吧。”明桀直接脱了上衣,露出自己的全部,“先提醒你,很不美观。”
金黄色的凤凰展翅于背脊,如一尊不屈的守护神。在摇曳的篝火中,纹身仿佛有了生命,用绚丽的色彩展示自己的重生。伤疤如同凤凰羽翼间斑驳的痕迹,述说着不可磨灭的韧性。
庄程伸出手,轻轻触碰,明桀的肌肉明显紧了一下,但最终没有拒绝。庄程掌心感受到些许凸起的疤痕,轻轻抚摸,“很美,凤凰是,伤疤也是,浴火才能重生。”
明桀轻轻颤抖,自嘲道,“不觉得很逊吗?用纹身掩盖丑陋的伤疤。”
“就算逊,也逊得很酷。它让你变得丰富有趣,我不讨厌。”庄程看着那宽大的背,莫名想贴上去。
庄程其实爱死了这种复杂的魅力,明桀能从这段经历中恢复过来,仍然有快乐的能力,伤疤简直是他的功勋章。
明桀感到喉间一阵酸涩,心里仿佛有一个还新鲜的伤口在慢慢愈合,他很庆幸自己能让庄程看到这个伤疤,大概有时候需要揭开伤疤才能让它愈合。
“你爸生意失败前,应该挺开心的是吗?”庄程记得明桀还是有些美好的回忆。
“那段日子太模糊了。”明桀轻声说,目光有些飘远,“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回忆。”他停顿了一下,“不过,他的生意失败另有隐情。”
明桀想起那个叫程青之的人,陷入沉思,手不由地握紧。
庄程没有追问,隐约感觉不是能轻易触碰的话题。
第二天清晨,明桀醒来,在晨光中看着庄程熟睡的脸,成熟的同时充满孩子气,让人无法抗拒。
昨晚他很好的忍耐了,没有在自然中回归动物本能,虽然只准备了一个双人帐篷,但很道德地准备了两个单人睡袋。
他在熟睡的庄程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,这是他现在能做到的极限。他小心翼翼地爬起床,先出了帐篷,来到空旷处,看着山中晨景。
晨曦未至,山巅如一位沉睡的少年,头顶白雾云绕,身披银白色薄纱,雾气如梦如幻,在山谷间轻轻呼唤,等待着第一缕阳光的吻。
过不久,庄铭也换好衣服出来,神清气爽地伸着懒腰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早上的空气好新鲜啊!”
“这里好美,”明桀朝他招手,语气急促,担心美好的景色转瞬即逝,“你快过来。”
庄程快步走到他身边,一起看着眼前的景色,露出惊喜的笑容。
看着这一幕,明桀心里被一种温暖的感觉填满,温柔地问,“是不是很美?”
“很美。”庄程笑着说。
两人静静站着,手臂若有若无地轻轻挨着,谁也没靠近,但也没远离,保持着恰当的距离,静静地看着山景变幻。
直到薄纱渐渐消失在晨光中,太阳从高山的缝隙之间射进来,照亮山谷,树叶彷佛渡上一层金光。
“我们回去做早餐吃吧。”明桀回头对庄程说,看到他衣领下闪着光的银色项链,那是他送的生日礼物。庄程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礼物。
“好,早餐吃什麽?”庄程也回头,和明桀开始往回走。
“方便面吧,在山里吃方便面特别满足。”明桀笑了笑。
“也好,吃点热的。”庄程轻笑回应。
两人聊着非常细小的日常,默契地把水墨画般的山景留在身後,没有多谈论一句。
一起静静相待的那一刻,沉默就是是最温柔的语言,是两颗心之间最深切的交流。那份静谧中的默契,比千言万语更能诉说彼此的理解与珍视。
“对了,我家人这个月底过来,到时我会介绍你给他们认识。”下午回城的路上,明桀轻描淡写地说,仿佛在讨论晚上吃什麽。
“什麽?!”开着车的庄程却差点冲出了高速路,“我现在搬出去还得及吗?”